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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0/11/9 21:01:31 阅读:1484次 打印 || 关闭
《工厂安全卫生规程》第32条:传动带、明齿轮、砂轮、电锯、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、转轴、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,都要安设防装置。
《工厂安全卫生规程》第33条:压延机、冲压机、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。
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第76条: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。进行电焊、电割和气焊、气割工作前,应该消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,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措施。